贝司手大人是我们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小院子里的梦想的实体,是我们每个下午放学专门绕远道去看的音像店,是我们坐在马路边完全无视周围目光仰头嚎叫,是整个学生时代我们三个人一人一个本子写下的小说。贝司手大人如今隐藏在人群里,用他剩余的活力到处游走,用“有意思”来形容一切没意思的事情,再把它们写成只好干巴巴的豆腐块文章。贝司手大人有时不甘心地将文艺的句子偷偷夹在他的铅字群里。他的朋友说他是一个有诗人气质的人,热爱古典音乐,我挑起一根眉毛看他短短的头发也非得烫出些卷来,各式各样的大T-shirt深刻着摇滚青年的标记,踩一双黑皮凉拖鞋走得飞快飞快的,简直不需要他那辆小蓝车。
贝司手大人与我两度交错在同一个城市,最该认识他的时候却未能相见。当耳机里贝司SOLO流水般顺畅地汹涌而过,我忽然想起在我生长的L城,它的地下潜藏着无数乐队,当地下摇滚音乐节到来时,无数印刷粗糙措辞下流的海报铺天盖地张贴在校园里。某一年,当年幼的我站在L城的西端,背着双肩书包,安静而躁动地张望那些海报时,正和我现在一般年纪的贝司手大人正站在同一座城市的东端,和他的贝司一起轰鸣。不知道他那时是否精瘦精瘦得像一只猴子,床底下是否塞满装满了打口CD的破纸盒子,是不是和他的狐朋狗友一起抽烟,脚边摆几只啤酒瓶,有时无意地、又克制不住地露出一点很屌的样子,说话惹人愤慨。在贝司上安上噪音发生器,结果被人赶到废车库里去练习。我想象不出那时候的贝司手大人怎样站在光线昏暗弥漫着白烟的舞台上,我想象不出他的吉他,我一夜一夜反复沉醉迷恋的音色那时是怎样从他的指尖轰鸣出来。我坐在工业和哥特里,张望一种激流金属,曾经在沙龙里听过的,音响一开,那音乐轰地一头撞破出来决堤的洪水一样向前冲,在座的人都惊得跳起来。“啊啊难怪,正是他大出风头的那种。”激光灯急速变换,明暗在他脸上崩溃,我想象不出他那时的面孔。但是那身体在那里,在舞台上,在激光的阴影里,在烟雾弥漫中,在那里,我们无数晚上从练习册里抬起头,咬着笔杆向往过的一切,他全都做到了。
如今的贝司手大人精明能干,喷一点香水,开着一辆小车到处转,认识无数的人,脑子里各种策划翻新不断,年纪轻轻作一个部门的主干。他在一个时间可以自由安排的行业里,职业特点隐藏了最后一点由不耐烦引发的不守规矩。那怎样?我还是看出来他曾经是一名摇滚乐手。贝司手有贝司手的张扬,九年的时光洗刷不去。






